九幺9·1

恒都团队

联系方式

电话

010-57600588

传真

010-57600599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3期叠座50层

擅长领域

民事诉讼

李栋/ 律师

北京

北京九幺9·1

执业描述

法学硕士学位,有11年执业经验,具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会计职业资格;在股转挂牌公司收购(新叁板)、股权激励设计、私募基金设立及备案等非诉业务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曾代理民商、行政、刑事诉讼数百件。

典型案例

一、诉讼代表业绩


行政诉讼

  • 代理桂某诉山西省霍州市政府撤销林权证行政违法案两审胜诉(2016晋08行初72号)


民商诉讼

  • 北京鼎盛嘉业科贸有限公司与临汾市鑫鸿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14京仲裁字第0141号)

  • 北京瀚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4海民初字第06996号)

  • 胡文秀与长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2015西民初字01362号)

  • 北京君凌四海科技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2014穗天法民二初字第1498号)


刑事案件

  • 刘某贩毒案二审改判减轻量刑(2015一中刑终字第1491号)

  • 常某成侵犯着作权案不予起诉(【2014】京海检刑不诉120号)


二、专项代表业绩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专项服务

  • 包括基金管理人备案尽职调查、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基金产物募集及投后法律支持。

  • 备案通过客户名单:笔1033200;笔1025151;笔1030882;笔1060353;笔1034240;笔1013182;笔1033817;笔1034442;笔1060230;笔1060143;笔1060175;笔1060323;笔1060976;笔1060609;笔1060289;笔1061258;笔1023975;笔1061253;笔1061801;笔1033327;笔1022616;笔1061798;笔1061715;笔1061909;笔1062815;笔1063934;笔1060609;笔1061909;笔1061849;笔1066337;笔1065179;笔1064739;笔1064985;笔1064962;笔1062694;笔1065139;笔1062858;笔1065085;笔1065086等。


新叁板公司收购专项法律服务

  • 为某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出具收购报告书专项法律意见书(收购方),披露并置于公众公司备查。


股权激励设计专项法律服务

  • 为某新叁板公司参股公司股权激励设计提供法律支持,包括协助拟定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制作持股平台框架协议等。


叁、常年法律顾问代表客户

  • 为部分基金管理人提供常法服务。